关于开展“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9 15:52:11浏览量:305次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
项目设计师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获奖企业: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活动已连续举办10届,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评选获奖工程促进了建筑装饰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展示了国内建筑装饰工程的最新成果,增强了建筑装饰企业的竞争能力。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树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师的先进典范,全面提升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更好地发挥获奖工程的示范作用,有效鼓励广大设计人员发挥更大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建筑装饰企业创造出更多的优质工程,作为评奖活动的延续,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将对获奖工程主创设计师进行荣誉表彰。
一、现将“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在“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参与的设计师中产生。
2、各申请人根据《“2011~
3、申报工作自
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4、2013年9月下旬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并于择期召开表彰大会。
5、有关评选工作的各项事宜、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以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网www.hchao360.com下载。
6、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单位确定人员,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本单位的审核、推荐工作。
7、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时,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咨询。
二、其他事项:
1、每项获奖工程(承建、参建)每人需缴纳制作工本费2300元(证书、公示等工本费)请于
汇款开户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汇款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汇款账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2、表彰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9层911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单 波 李金双 杨 夏 刘 原
联系电话:010-88389050 88384230
传 真:010—88384080
附件:1.《“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评选办法》
2.《“2011~
二○
抄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人事教育司
附件一:
“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设计的规范化、人性化,缔造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绿色设计,彰显建筑装饰精品工程项目设计者的优秀代表,推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特设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荣誉称号。
第二条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从2011改为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的评选在获得“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和建筑幕墙类的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中产生。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申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设计项目获得“2011~
2、每项获得“2011~
3、所报获得“2011~
第五条 申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的人员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关审定的技术职称资格,在国内注册的企业任职,在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并且近3年中没有出过设计责任事故。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资料
第六条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的申报程序: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由所属企业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申报。
第七条“‘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的申报材料和要求: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申报表》一份,单独成册,根据填写说明A4双面打印。
3、申报人员身份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2011~
4、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大小,封面标注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
5、所申报资料为纸质资料和电子版各一份。
6、所有申报材料请申报企业自行留底,概不退还。
第四章 评 审
第九条 评审为评选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申报工作的质量水平,评审包括推荐、终评两个阶段,如某一阶段不合格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十条 推荐阶段由设计师本人所属企业或所属地区建筑装饰协会及委托单位进行推荐审核,并对推荐人员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终评阶段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业内专家对推荐的人选进行最终评审。
第五章 表 彰
第十二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表彰大会,向荣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称号的人员授予证书,并通报宣传表彰。
第六章 纪 律
第十三条 参加“‘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评选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各地建筑装饰协会要支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有关纪律规定,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相应的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申报资格,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称号资格。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奖牌和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承办“‘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评选的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
附件二:
编号:___________
“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申报表
申 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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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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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 ||
单位地址 | 企业所在地办公地址 | ||
联 系 人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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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号码 | 传真 |
|
深化设计 | 是□ 否□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公 章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印制
填 表 说 明
1、申报单位向驻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委托单位领取评选办法和本表,并根据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所应填写(1--5页)各栏统一用标准四号楷体打印填写。第6页为相关单位填写。
2、加盖公章及签名处,应清晰端正,本表各页面一经填写不得涂改。
3、有关评选工作内容及申报表敬请浏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官网www.hchao360.com下载。
4、本表内容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获奖工程项目主创设计师(一)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职称 | 职务 | 手机 | ||||||||||
联系电话 | Q Q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级别、证号 | ||||||||||||
个人简历 | ||||||||||||
获奖项目 | ||||||||||||
单位意见 |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
获奖工程项目主创设计师(二)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职称 | 职务 | 手机 | ||||||||||
联系电话 | Q Q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级别、证号 | ||||||||||||
个人简历 | ||||||||||||
获奖项目 | ||||||||||||
单位意见 |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
获奖工程项目主创设计师(三)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职称 | 职务 | 手机 | ||||||||||
联系电话 | Q Q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技术资格、职称证书级别、证号 | ||||||||||||
个人简历 | ||||||||||||
获奖项目 | ||||||||||||
单位意见 |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
评审意见
各推荐单位初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终审专家评审意见
组长: 专家: |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