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9 15:51:01浏览量:352次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
评介活动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设计是行业发展的龙头,建筑装饰设计不仅是建筑设计工作的延续,同时还创造着建筑文化的独立价值。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自2008年推出了首届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以来,已成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设计界的年度例行活动,得到了国内外广大设计机构、建设方等各行业同仁的广泛认可和高度信任,为促进设计行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将继续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总结历届的工作经验并吸取企业建议的基础上,完善评价标准和办法,更加准确的表现优秀设计企业的实力和公信力,传播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的品牌美誉度,最终展现中国优秀建筑装饰设计企业的社会风采。
201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该活动指导和监督。
现将201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相关文件发
给大家,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向“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组委会联系。
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9层911室
邮 编:100037
联系人:朱桂玉 李金双 杨 夏
电 话:010-88365352 88389050 88384230
传 真:010-88384080
E-mail:shejiwei2006@163.com
具体事宜详见附件,或登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www.cbda.cn)或者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www.hchao360.com)查询下载。
附件:1.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办法
www.cbda.cn)、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www.hchao360.com)上公示7天,广泛征求业内和社会上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根据公示征求的意见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在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网络上进行公布,进行广泛宣传。
第六章 宣传和推广
第二十五条 为了进一步扩大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五十强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将五十强评介活动落到实处,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评介活动组委会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加强对入选企业的推介力度。具体活动包括:
1.从2013年11月起,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www.cbda.cn)、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www.hchao360.com)、《中华建筑报》开辟专栏,刊发五十强专题报道。
2.2013年11月下旬,举行“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新闻发布暨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峰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工程招投标机构、工程业主隆重推介五十强企业,广泛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第二十六条 报名截止日期:
第七章 申报材料
第二十七条 申报单位需报送下列资料:
1. 申报表一份;
2. 企业简介一份,包括图片和文字材料;
3.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4. 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 主要技术负责人或知名设计师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6. 近三年完成的主要大中型工程项目资料,建筑装饰设计的主要项目,包括工程照片、文字说明等(可附公司宣传册子)。
第八章 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评介活动标准表
(以下项目需提供复印件)
序号 | 内容 | 分值计算 | 基准分 | 备注 |
评选主要依据 | ||||
一 | 设计企业建筑装饰设计产值及相关数据 | 2012年装饰设计结算收入总额(根据所开具的发票金额计算) | 50 | 1.交税的税票总额/系数(系数为10000)的数值为所得分值。 2.集团型企业计算:如以集团名义上报,集团必须具备设计企业资质,纳入合并报表的企业必须是集团控股下限51%的企业。 3.分别求出全部参评企业50家入围企业前3项指标的每项总和的平均值(金额),然后分别把每家企业前3项指标值综合(金额)除以平均值,得出分值系数,再将其乘以基准分(权数分值),得出实际得分。 4.设计费不能介定的按工程造价的2%认定设计费。 |
各类税金 总额 |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建筑装饰设计资质:10分 | |
三 | 人力资源 | 20 | 1.必须是具有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的正式员工,每个正式员工加1分。 2.国家二级注册人员每个加2分 3.国家一级注册人员每个加3分 注:由住建部统一颁发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国家级注册证书人员。 4.获得中装协资深、中青年室内建筑师每人加1分 5.获得中装协室内建筑师、住宅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陈设艺术设计师资格认证人员每人加1分 6.中装协个人会员每人加1分 | |
四 | 技术质量 | 20 | 1.主编、参编国家或者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每项加10分 2.撰写专业著作每项加5分 3.在国家级杂志、报纸等媒体发表文章每项加2分 4.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加10分,省级奖项每项加3分,市级奖项每项加1分 5.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设计类)每项加10分 6.两年内获中装协设计大赛奖每项加10分 7.二年内协办协活动、论坛每次加2分 8.二年内取得国家专利(有效期内)每项加5分 |
注:实际得分计算:分别求出全部参评企业各项指标中每项的平均值(金额、分数),然后分别把每家企业各项指标值(金额、分数)分别除以相应的平均值,得出分值系数,再将其乘以基准分(权数分值),得出实际得分。将各项实际得分相加后,得出该企业最终的总分。不同工程所获奖项分值累加,同一工程所获多项奖项取最高级别的计算分值。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二:
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
评介活动申报表
编号:
申报企业: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一. 请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或者填写后打印;
二. 评审表编号由评审委员会填写;
三. 封面中专业资格如果没有可以不填;
四. 各项内容如果篇幅过多,可另附纸张或图片等;
五. 网上下载和复印表格同样有效。
Ø 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企业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联 系 人 | 职 位 | |||
电 话 | 手 机 |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企 业 简 介 |
一、2012年企业建筑装饰设计产值
企业建筑装饰 设计产值 | 细则 | 金额 |
2012年装饰设计 结算收入总额 | ||
各类税金总额 | ||
注册资本 |
二、企业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复印件)
三、2012年度设计项目清单
序号 | 工程名称 | 合同金额 (亿元) | 结算金额 (亿元) | 设计周期 | 主创 设计师 | 联系电话 |
四、2012年企业人员情况
项目 | 数字 |
高级职称人数 | |
中级职称人数 | |
企业员工总数 | |
高级职称人数与中级职称人数总和占全体员工的比率 |
五、申报意见
申 报 设 计 企 业 意 见 |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评 审 委 员 会 意 见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省 、 市 建 筑 装 饰 协 会 意 见 | |
中 国 建 筑 装 饰 协 会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