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5 14:37:26浏览量:513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2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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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预申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工作质量,做好2021年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初审、推荐工作,现将“预申报”和“自查自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在预申报时,应进行一次工程质量通病的自查自纠,将具有先进水平的项目进行申报。
1.预申报和自查自纠时间:3月10日至4月10日。
2.申报企业须对照中装协评奖细则和装饰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
3. 对影响质量安全的通病实行零容忍,特别是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灭的质量通病,在申报项目中不得出现。(见附件5)。
二、省装协对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抽查,为正式申报推荐做好准备。
1.申报企业,应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预申报工程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竣工。装饰工程决算造价1000万以上、幕墙工程决算造价1500万以上。其他条件暂参照去年中装协文件规定。
3. 预申报工程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表》(装饰类、装饰设计类、幕墙类)(见附件1、2,预申报表不需要甲方盖章)。
(2)中装协会员单位证书userfiles/Fl202103051636417337.doc
附件2:《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汇总表》userfiles/Fl202103051637056515.doc
附件3:《预申报工程质量通病自查自纠记录表》(装饰类3-1、幕墙类3-2)userfiles/Fl202103051637309737.doc
userfiles/Fl202103051652065294.doc
附件4:工程项目介绍或PPT演示文稿的写作要求userfiles/Fl202103051649264101.rar
附件5:省装协近几年列出的必须消除的重点质量问题userfiles/Fl202103051649429144.rar
联系人:沈维先(装饰类、装饰设计类)025-86377102
罗宁(幕墙类)025-86377103
地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 编:210036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