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3 10:48:39浏览量:243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

 

苏装协〔2018〕05号

———————————————★———————————————

 

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装饰协会,各设区市建设(建工)产业(局)工会,省装协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推动我省装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经省装协和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装饰行业开展创建优秀装饰企业活动。现将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省装协秘书处负责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

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考评委员会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以及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省、市装协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最终审定工作。

二、评选范围

凡满足相应考核条件的我会会员企业均可申报参加(非会员企业需在申报前入会)。

三、考核条件(见附件1: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考核细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秀装饰企业:
1.
 本年度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层集体违法犯罪。
2.
 本年度企业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引起群体事件,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承接工程中行贿受贿等问题。

四、考核表彰程序

各企业对照条件自行向所在设区市装协申报;设区市装协初审后签署推荐意见,统一向省装协报送;省装协秘书处对各设区市装协推荐的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名单提交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考评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在《江苏装饰装修网》公示征求意见,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和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联合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牌。

五、其它要求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430。请各设区市装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省装协秘书处。申报企业附件材料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汇总表需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省装协秘书处  许 靖

电话兼传真:025—84208718  邮箱:940809598@qq.com

附件1: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考核细则userfiles/Fl201803131622051692.doc

附件2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申报表userfiles/Fl201803131622296318.doc

 附件3:江苏省优秀装饰企业汇总表userfiles/Fl201803131622573349.doc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

 

         二一八年三月九日                                 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