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15-2016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和初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9 16:46:34浏览量:207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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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省2015-2016年度第二批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预申报和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装协201648北京会议精神,为了做好我省“20152016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分为“预”申报和正式申报两阶段进行。本次申报为“预”申报,正式申报在推荐名单公示后进行。

二、“预”申报工程,应符合中装协关于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基本要求,其主要方面包括:

1、申报企业应为中装协会员单位;

2、申报企业须参加中装协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取得“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3、申报工程范围为2014112015630期间通过竣工验收使用的工程;

4、申报装饰类、幕墙类的工程,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5、申报装饰设计奖,应随该工程申报装饰类奖而同时申报,不接受单独申报装饰设计奖;

6、多标段工程并列申报的,主承建、并列承建单位均需单独申报,无主承建奖申报的工程不得单独申报并列承建奖。

三、省装协对“预”申报工作的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为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按规定缴纳会费;

2、申报的工程,须是当地具有影响力、在省内具有代表性、设计与施工完美结合,达到江苏省优工程前列水平;

3、申报的工程应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违反建设工程法规等,经工程属地工程质量主管(监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申报的书面证明(格式见附件);

4、申报工程的数量控制根据去年中装协规定执行,以提交的中装协会员证书为准,不接受超报。

三、“预”申报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交:

1、《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按去年表格式样)

1)装饰类:提供封面和表一至表五

2)幕墙类:提供封面和表一至表四

3)装饰设计类:提供封面和表一至表三

2、附件资料包括:(除第1项以外,其它可提供复印件)

1)工程属地工程质量主管(监管)部门同意申报的书面证明原件;

2)中装协会员证书;

3)中装协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4)省装协会员证书和2016年会费收据;

5)本工程科技创新成果证书和资料;

6)申报工程的必要文件资料:中标书、合同书(主要部分)、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质监站竣工验收监督意见或工程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合格报告等;

7)申报企业应对以上提交的资料承诺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经发现或举报,取消推荐并行业通报。

四、预申报截止日期:515日,过期不予受理。

五、省装协将组织对“预”申报工程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抽查,好中选优并报省住建厅审核后,推荐参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推荐名单在“江苏装饰装修网”公示。

特此通知。

 

联系人:沈维先(装饰类、装饰设计类)025-86377102

罗宁(幕墙类)025-86377103

  真:025-84208718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

  编:210036

 

附件:《工程属地工程质量主管(监管)部门证明》userfiles/Fl201604191041268248.doc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