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5 16:35:38浏览量:246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1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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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
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市装饰协会、各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会员单位:
为继续推动我省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工程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决定开展“2015年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各类创新成果,包括设计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绿色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等;
2、新材料和新产品应用成果,包括绿色、节能、环保等新材料和新产品应用,新机具设备应用等;
3、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果,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经营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智能决策支持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数据管理系统、电子商务(EC)、安全防范系统、办公自动化(OA)、文档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物资采购系统、库存管理系统、绩效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成本管理系统、质量安全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
4、建筑智能化成果,各类建筑智能化、智能家居等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的智能化系统(硬件、软件)创新成果;
5、企业标准、企业工法及专利成果;
6、其他创新成果。
二、申报时间和资料
1、申报截止时间:
2、填写《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1份(注明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类别),签章齐全。
3、提交以下附件资料:(1)科技创新成果研究应用报告;(2)有关证明文件;(3)有关图片和说明。
三、申报资料要求:
1、科技创新成果是工程实践的探索和总结,装饰、幕墙、建筑智能化各自情况不同,应根据实际取得的成果来申报;
2、创新成果研究应用报告,不求篇幅长短,应在“新”字上总结。要求标题鲜明,内容紧扣标题,一个成果一篇报告,叙述简明扼要;
3、已经申报过的科技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
4、申报企业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入选的予以撤消,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评选和表彰
1、省辖市装协对本市企业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后向省装协推荐,省装协组织专家审核申报资料并结合工程实际应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对获省“科技创新成果”及所应用的工程,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
3、获“江苏省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其业绩可作为省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评比时参照;
4、通过评审的科技创新成果的项目,将按照程序予以公告,向行业推介表彰,并颁发牌、证。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室
邮编:210036
联系人:沈维先、叶蓉
电话:025—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附件:(在江苏装饰装修网www.jszszx.com.cn下载)
1、《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装饰类、幕墙类、智能化类)userfiles/Fl201601051644202864.doc
2、《2015年度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
(各省辖市装协填写)userfiles/Fl201601051644437812.doc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201
抄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