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江苏省家庭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9 09:52:51浏览量:217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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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江苏省家庭装饰优质工程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装饰行业协会、各家庭装饰企业:

经研究决定,现将开展2013年“江苏省家庭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是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申报企业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装饰企业。

3、申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

4、申报工程须签有市(县)区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书。

5、装饰装修户型成套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施工中未发生擅自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规行为。

6、设计先进、布局合理、绿色低碳、以人为本。

7、为上一年度竣工验收的工程,经六个月以上时间的使用,工程质量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8、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业主满意,同意企业申报并能够配合现场复查。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家庭装饰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份

2、附件材料一套(为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复查时核对):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家装工程合同书,含工程预、决算书;

3)隐蔽工程验收单、分项工程验收单及竣工验收单;

4)有关部门出具的在施工中未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的证明;

5)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合格证明;

6)工程设计平面图及工程彩色照片不少于6张(厨房、卫生间、餐厅、客厅均需有1张以上)并附文字说明。

3、对申报材料的要求:《申报表》须填写规范,签章齐全;附件材料真实有效、不得缺项,统一A4规格,装订成册。(申报表不要装订)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三、申报和复查时间:

1、企业向工程所在地省辖市装饰协会申报;

2、申报截止时间2013615,过期不予受理;

3、各省辖市装饰协会汇总、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省装协;

4、七月上旬,省装协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审程序和表彰奖励:

1、参照江苏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紫金杯)评审程序;

2、对获奖工程予以表彰、颁发奖杯及证书。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       

邮编:210036

联系人:沈维先、叶蓉

电话:025—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附件:《江苏省家庭装饰优质工程奖申报表》(请登陆江苏装饰装修网www.jsbd.gov.cn下载)userfiles/Fl201304251434041090.doc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