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周刊杯”2009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江苏赛区参赛规程

发布日期:2009-08-06 10:06:41浏览量:259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苏装协(2009)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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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照明周刊杯2009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市装饰协会,各装饰、建筑、照明设计师,各大专院校设计专业在校师生:

为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几十万设计师中进行照明设计的普及和推广,提升中国照明产品创新能力和照明设计水平,选拔优秀设计师参与亚太空间设计师年会,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电气委、《照明周刊》、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承办的“‘照明周刊杯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定于20099月在江苏开展。

本次大赛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站赛,第二阶段进行全国总决赛。大赛评选出能够代表地区和全国水平的优秀设计作品,选拔一批能够代表中国照明应用设计水平的优秀设计师,参加2010年的亚太空间设计师年会。现将本通知及江苏赛区参赛规程发给你们,望各市装饰协会大力组织,各装饰、建筑、照明设计师及各大专院校师生积极参与此次大赛!

联系方式: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设计委员会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9,邮编:210036

联系人:叶蓉

  话:025-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OO九年八月六日

 

附件:“照明设计杯”2009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

             参赛申报表

  

 

 

 

 “照明周刊杯”2009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

——江苏赛区参赛规程

 

第一部分  参赛须知

一、大赛名称:“照明周刊杯”2009中国照明应用设计大赛

二、大赛宗旨:推动照明设计专业化,推广照明节能产品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建筑电气委员会

《照明周刊》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四、参赛对象

装饰设计师 / 建筑设计师 / 照明设计师 / 大专院校设计类专业在校师生

五、参赛作品范围:

商业店铺、宾馆酒店、家居住宅、餐饮、办公楼、广场、道路景观等建筑室内外的照明设计应用方案。

六、报名截止时间:2009920日(截稿日期延迟到10月23日)

七、投稿要求

1)效果图≥6张:全景图2张,局部4张;

2)实景照片(必须是亮灯照片)8张:全景亮灯照片1~2张,局部亮灯照片6张。照片采用JPG图片格式,图片尺寸要求:短边长至少1000点以上。

3)请填写参赛申请表,发电子版EmailQQ至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邮箱;

4)设计图纸:天花图、立面图、平面图、大样图各一张(CAD格式);

5)设计师本人主持的其他优秀案例(参赛作品除外)及说明(限3个以内)

说明:提交的资料须满足以上(1)、(2)、(3)之要求,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为了更清晰表达设计理念,请提供更多的相关资料。

 

八、提交报名文件的方式

1)电子形式:可以将所有需要提交的参赛资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注明参赛者姓名及单位名称,发送至jszszx@163.comQQ发送至605675280

2光盘形式:将所有需要提交的资料刻录成一式两份光盘(证件类资料可扫描)提交到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设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6182619室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设计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10036)。

 

九、 其他

每位参赛者需缴纳200元申报费,电汇至省装协(请注明姓名、事项)。

户名: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账号:320006665018010028091

开户行:交通银行定淮门支行

 

十、咨询电话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北京:010-51931031  广州:020-38846811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设计委:025-86377102   联系人:刘瑗  叶蓉

 

第二部分 赛程设置

一、赛区分布

本次大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站赛,第二阶段进行全国总决赛。赛区分布如下:

1.分赛区设立:本次大赛的分赛区按4大区分设20个分赛区。华北东北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哈尔滨。内蒙古设计师报名、投稿到北京赛区。吉林设计师报名、投稿到沈阳赛区。华东分赛区:济南、南京、上海、杭州、福州。江西设计师报名、投稿到福州赛区,安徽设计师报名、投稿到南京赛区。华中华南区、武汉、郑州、长沙、广州、深圳。海南设计师报名投稿到广州赛区。西南西北区:重庆、成都、南宁、西安。云南、贵阳设计师报名、投稿到重庆赛区;西藏、新疆、宁夏、甘肃、青海设计师报名投稿到西安赛区。

2.总决赛:全国总决赛设在广东深圳。

 

二、评选原则

1.陈述理念清晰、图片表达准确;

2.整体光环境设计理念富有创意,灯光运用具有技巧性;

3.最终实施效果与设计理念切合;

4.选择、安排灯具合理,选配光源准确。

5.设计具有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三、奖项设置

1.纪念奖:凡参赛作者均可获赠纪念品;

2.分站赛大奖,奖项如下:

一等奖 1 奖金为3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 2 奖金为2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 3 奖金为1000元人民币;

优胜奖10

 

3.全国总决赛大奖,奖项如下:

特等奖 1 奖品为“宝马320i”或30万元人民币;

一等奖 1 奖金为3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 2 奖金为2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 3 奖金为1万元人民币

说明: 1.以上奖项均可重复获得

2.所有获奖者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自理

 

第三部分 参赛规则

一、参赛者、组委会的权利和义务

1.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的权利。

2.所有参赛者享有建议的权利,组委会负有听取建议的义务。

3 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授权大赛组织机构为大赛需要而复制、使用、传播、展览参赛产品。

4.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赛产品及其他参赛资料。

5.所有参赛者须保证不向大赛主办单位、实施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6.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剽窃作品、窃取商业机密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作品应符合本届大赛规定的应用空间,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应用方案不得参赛。

7.获奖者须亲自参加颁奖仪式,并参加大赛组织机构组织的考察企业活动。如委托他人领奖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组委会;参赛申请表中如以单位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单位及由单位报送的设计者,如以个人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所填写的设计者。

8.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

9.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得奖产品,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10.如发现参赛者、参赛产品有不符合参赛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比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

11.每个参赛者必须仔细阅读本次大赛规程,凡是投稿参赛者一律视为同意接受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则,违反相关规则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本届大赛规程保留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二、争议处理

1.如参赛者之间因为参赛事宜或参赛产品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

2.如果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组委会可以居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3.如其他方对参赛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