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13 15:10:02浏览量:258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照《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2]173号)、《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科函[2005]636号)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建筑装饰行业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的推介活动。旨在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我国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应用,特别是由于此项活动将密切结合建设部提出的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的“四节”要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优先推广使用节约型和环保型的新技术和新材料,并提供相关信息,这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并为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实现跨跃式发展创造条件。为此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将在全国开展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推介活动,特发通知如下:
  一、“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于2007年4月4日开始,2007年9月15日前结束,请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本地申报材料递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
  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和行业发展部将于2007年11月底之前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届时将与相关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联系。
  三、“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的表彰宣传活动将在2007年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推介活动将收取必要的工本费,用于公告、新闻发布、宣传及抽查验收和颁奖等工作,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可根据情况收取基本费用。
  五、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将在中国建筑装饰网www.ccd.com.cn和中国装饰施工网www.chinazssg.com上发布,其中附件二可以网上下载。
  六、请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在接到本通知后将本通知内容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二条21号计华商务楼4003室
  邮  编:100034
  联 系 人:顾国华 杨天军
  联系电话:010—66162770(兼传真)、66512147
  户  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开 户 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帐   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07年4月4日

  附件一: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推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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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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