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装协“四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8 15:22:19浏览量:317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商会)
苏装协(201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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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装协“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装饰、幕墙、智能化企业:
根据中装协[2011] 007号《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第一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2011)008号《关于评选表彰广州亚运会建筑装饰工程的通知》、(2011)010号《关于2011年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2011]012号《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的有关工作,现将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以上四个文件的详细内容、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在中国优质建筑装饰网 www.cbdaward.cn 、中国建筑装饰www.ccd.com.cn、中国装饰施工网www.chinazssg.com、中国建筑幕墙工程网www.cncwe.net下载。
二、 各企业须按我省规定的申报时间,将有关资料寄送到江苏省装饰协会质量部,由省装协统一初审、汇总,报送中装协。(亚运工程除外。由企业按中装协时间要求,直接报送到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三、 关于2011-2012年度第一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1、申报企业须于
2、预申报工程必须是获得2010年省优“紫金杯”工程,并且在本地区中排名靠前的工程;
3、预申报须提供以下资料:《申报表》(初稿)、中标书、合同书、施工许可证、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质监站竣工验收意见或工程备案证明、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报告等。
4、 预申报初评、初审合格公示时间5月25日前;
5、 正式申报资料须于
四、 关于2011年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
1、按照中装协文件规定要求填写《申报表》和准备附件资料;
2、全部申报资料须于
五、关于2011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成果”推介
1、申报企业按照中装协文件规定要求填写《申报表》和准备附件资料;
2、申报资料于
联系人:沈维先 叶蓉
电 话:025-86377102 传 真:025-8420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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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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