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装协“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三个推介和星级企业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14 14:51:23浏览量:238次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苏装协(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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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装协“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三个推介和星级企业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家装施工企业:

为了促进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推进行业的不断进步。中装协决定在我国家装行业对优秀设计师、项目经理、示范工程和知名企业进行推介宣传,开展“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优秀设计师”、“全国住宅装饰装修优秀项目经理”、“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示范工程”、“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质量、服务、诚信星级企业”评选,并授予相应奖牌和证书。其中星级企业评选分“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发通知并在“江苏省装饰装修网站:www.jsbd.gov.cn”全文转发中装协的活动评选办法。希望企业收到通知后认真阅读中装协三个推介活动和星级企业办法(详细办法还可查阅“中国建筑装饰网站:www.ccd.com.cn”或“颐家家居网站:www.e-jjj.com”)并在网站下载申报表。我省家装企业应珍视机会,为全面提升企业的质量、服务、诚信经营意识,加强企业的品牌文化建设,积极参加评价活动。

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资料请于630日前直接报送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二、有关费用等中装协来文后另行通知;

三、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3单元2619  

邮编:210036    电话:86377102  传真:025-84208718   联系人:郭强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OO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文件:

 

关于2009年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三个评价推介活动

和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质量、服务、诚信星级企业评价的通知

 

 中装协[2009]010号

 

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中装协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1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精神,不断促进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推进行业的不断进步,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开展创优评先活动,表彰行进,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诚信体系。

推选优秀设计师、项目经理、示范工程和知名企业的推介活动将作为协会的常项工作进行,每年推介评价一次。请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各有关家装企业、会员单位大力支持、积极自荐、推介。

协会在进行了广泛开展企业质量、服务、诚信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企业质量、服务、诚信评价管理办法。亦请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各有关家装企业、会员单位大力支持、积极自荐、推介。

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0日,请地方协会按推介办法中的汇总表要求将评价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我会。我会将在复审后,及时在《中华建筑报》、中国建筑装饰网和颐家家居网等媒体公示推介结果和大力宣传,并适时举办颁奖大会予以表彰。

附件: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